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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2-24 16:22    文字:【】【】【
摘要:首页/优游注册平台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种养结合的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制定推广生物有机肥配套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部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

  首页/优游注册平台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种养结合的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制定推广生物有机肥配套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部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2017年以来,在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区选择了238个重点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技术模式,构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长效机制。结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项目,采用物化补贴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相继出台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的政策,补贴金额每吨150―480元不等。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的补助政策,加快有机肥推广应用步伐。

  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有机肥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对纳税人生产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对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二是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的支出允许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三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四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五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六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这些政策都属于普惠性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均可依法享受。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税务总局落实好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并根据有机肥产业发展的实际,统筹研究有关税收政策,支持有机肥产业发展。同时,抓紧制定相关减税政策文件,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优惠。

  在运输优惠方面,长期以来,铁路运输一直将包括有机肥在内的农用物资作为运输重点,在运力紧张期间予以优先保障。在保障运输的同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惠农运价政策。目前,有机肥铁路运输执行较低的2号运价,约为铁路平均运价水平的85%,已经享受到铁路运输的运价优惠支持。

  在生产用电优惠方面,2015年,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鼓励各地加大将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范围,降低秸秆初加工成本。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的企业均可享受这项用电优惠。

  下一步,铁路运输企业将继续落实国家有关农用物资运输政策,全力满足农用物资铁路运输需求。同时,按照铁路运价市场改革目标要求,加强运输供需双方协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的铁路运价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推动利用秸秆和畜禽粪污生产经营有机肥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政策范围,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专门设立“新型缓控释肥与有机肥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项目,在863计划中组织实施“农用微生物制剂与酶产品创制”课题。2016年启动“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设立专项支持有机肥产品与技术研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结合实施“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组织科研院所、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快新型有机肥产品创制和产业化开发,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在有机肥标准制修订方面,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了《农业用腐殖酸钾》《含有机质叶面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等16项国家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正在修订完善中。农业农村部正对《有机肥料》农业行业标准进行修订,调整养分、重金属、无害化等指标,引导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

  在有机肥市场监管方面,全国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以有机肥等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产品,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抽查124批次有机肥,发现25批次不合格;市场监管总局抽查200批次,发现25批次不合格。地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了查处。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有机肥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为有机肥生产、加工、使用提供支撑。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